1 引言
1.1 意向聲明
根據英國法律,未滿 18 歲者被視為兒童。學校有法律責任保護未滿 18 歲的學生免受虐待,並對任何懷疑或指控的虐待行為進行報告。
此保障立法載於 兒童法案 (1989)和(2004年),以及 2006 年保護弱勢群體法.英國教育部指導方針「保護兒童教育安全」(2016 年 9 月重新發布)和《反恐怖主義與安全法》(2015 年)也為本政策提供了參考。
Malvern House 致力於確保所有學生,尤其是未滿 18 歲的學生,能夠在安全可靠的環境中學習。
保護是學校對所有 18 歲以下學生的一般關懷責任,其行為 「就像一位關愛的家長」。這一責任延伸至所有教職員以及因其在組織中的角色而與 18 歲以下學生有接觸的成年人,包括小 組組長和實習生,所有這些人都會獲發本政策,並要求他們熟悉本政策。
所有員工都會定期接受適當程度的訓練,並瞭解「指定保護領導人」(DSL) 和「兒童保護官」(CPO) 的角色,以及在組織內擔任這些角色的人員。
兒童保護包括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其中包括疏忽、身體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
Malvern House 通常不接受 16 歲以下的學生參加成人班。
在成人學校註冊的 16 和 17 歲學生與所有年齡層的成人學生一起上課和使用學校的公共區域,除非 18 歲以下的學生註冊了封閉式小組課程。
我們大部分的學生都是成人,但 18 歲以下的比例會隨時間變化,在夏季和學校假期會增加,因為這時 18 歲以下的團體和個人預約較多。
Malvern House 接受 16 歲以下(最低年齡為 12 歲)的封閉式學生團體。他們將盡可能與成年學生分開,並有不同的休息時間。
1.2 目的
- 為學生在 Malvern House 住宿的各個方面(包括住宿和所有校外活動)提供明確的政策和程序。
- 確保所有與學生接觸的教職員和成人熟悉我們的 「保障與兒童保護政策」,其中包括我們的行為守則和報告程序。
- 確保所有未滿 18 歲的學生及其家長瞭解我們的政策以及為他們提供的各種支援服務。
- 確保所有經常在無監督的情況下接觸 18 歲以下學生的員工(包括行政支援人員),均通過 DBS(披露與禁止 證明服務)檢查其適合性,並接受適當程度的安全保護培訓。
- 制定明確的程序,以監控 18 歲以下學生的福利,並處理涉及這些學生的任何問題。
- 設定界限和期望,以保護工作人員和所有與我們的學生接觸的成年人,使其不會有任何可能被誤解的行為或舉動。
- 制定明確的行政程序,並妥善保存機密記錄,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檢閱和更新本政策。
- 本政策規定所有未滿 18 歲的學生,不論膚色、種族、國籍、族裔或民族血統、性別、婚姻狀況、宗教、性取向、殘障或其他差異,均享有受保護的權利。
- 雖然本政策是特別針對 18 歲以下學生的需求而設計,但部分內容也適用於 18 歲以上的學生,如果他們的英語水準較低,可能會被歸類為弱勢成人。
- 另請參閱 Malvern House 預防政策,以瞭解保護各年齡層學生免受激進化和極端主義影響的政策和程序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