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文政策

工作場所急救政策

1.一般聲明

我們的政策是確保為我們的員工、學生和任何訪客提供適當的急救安排。這包括提供受過足夠訓練的員工,以滿足我們的業務需求,並維持足夠的急救設備供應。這也包括向員工提供足夠的資訊,以便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尋求急救協助。如果工作經常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則將提供足夠的急救服務。

2.法律地位

我們在工作場所提供急救的責任受 1981 年《健康與安全(急救)規例》的規範。這些規定要求我們進行風險評估,以確定需要哪些急救設施和人員來滿足我們的業務需求。我們還必須定期審查此評估,以確保目前提供的急救設施是足夠的。為了遵守這些法規,我們的評估考慮了多項因素,包括以下各項:

  • 業務規模
  • 業務類型
  • 建築布局
  • 商業地點與緊急醫療服務的鄰近程度
  • 旅行和/或單獨工作者的需求
  • 生病或休年假時的急救服務。

3.急救人員的責任

為了有效地履行職責,急救人員有以下的義務和責任。急救人員負責:

  • 迅速回應所有協助請求
  • 必要時傳召進一步協助
  • 在其能力範圍內提供治療
  • 照看傷者,直到其康復或進一步的醫療協助到達為止
  • 報告所提供的任何治療的詳細資訊
  • 承諾每季檢查急救箱,並在必要時補充急救箱。

4.Procedures

以下是所有員工必須遵守的一般急救相關程序:

  • 如果您發現某位員工、學生或訪客生病或發生事故,請致電急救人員尋求協助。您不應嘗試自己進行急救治療
  • 任何員工都不得使用自己的私家車將傷員送往醫院。如果不需要救護車,則應使用計程車。
  • 如果您需要使用個人使用的急救箱,請尋求急救人員的協助
  • 請勿從指定位置移除急救設備
  • 急救設備如有任何遺失或損壞,必須向校長報告(通常通過學校接待處)。
  • 如果急救箱儲備不足,應向校長報告(通常通過學校接待處)。

 5.處理訪客

我們的政策是為訪客提供急救協助。如果訪客感到不適或發生事故,負責監督訪客的員工應該呼叫急救人員/指定人員。如果訪客發生了意外,則作出回應的急救人員應負責確保在意外記錄簿/表格中作出記錄。

6.員工培訓

所有執行急救職務的員工都將根據現行法律要求接受培訓。這意味著急救人員將參加經批准的健康與安全執行課程。 根據我們的急救需求評估,我們需要足夠的受過急救訓練的員工,以應付全校缺勤員工的需要。健康與安全主任負責組織培訓,並確保急救人員每三年參加一次資格重審課程。

7.員工資訊

我們承認,只有在員工和其他可能在我們的場所工作的人員瞭解急救安排的情況下,急救安排才能有效運作。這包括兼職和臨時員工。因此,我們會為所有新員工提供有關如何使用急救的資訊。我們的員工手冊中也包含此資訊和其他資訊。

目前的急救人員資訊顯示在校舍內標準的綠白色標誌上。 這些標誌可在大樓各樓層的告示板上找到,也可向學校接待處索取。

急救箱可在學校辦公室找到,健康與安全主任確保所有教職員都知道急救箱的位置。